Django应用程序是否有命名规范?
在Django框架中,有关于Django应用程序的命名约定吗?这个问题的出现是因为Django要求应用程序的目录名称必须是有效的Python包名称。这意味着选项2作为包名称是完全不可接受的,尽管它仍然可以用于其他用途,比如文档。最终,这取决于个人的风格。如果你喜欢选项3,那就使用它。
在Django中,应用程序是组织和管理项目功能的一种方式。每个应用程序都有自己的目录,其中包含了与该应用程序相关的代码和资源。这些应用程序可以被多个项目共享和重用。
然而,由于Python的包命名约定,Django对应用程序的命名有一些限制。根据Python的命名规则,一个有效的包名称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包名称只能包含字母、数字和下划线。
2. 包名称不能以数字开头。
3. 包名称不能使用Python的保留关键字。
因此,对于Django应用程序的命名,我们需要遵守这些规则。在这方面,有几个常见的命名约定选项,如下所示:
1. 使用单词或短语的小写形式作为应用程序的名称。例如,一个名为"blog"的应用程序可以用"blog"作为目录名称。
2. 使用下划线分隔的小写单词或短语作为应用程序的名称。例如,一个名为"blog_app"的应用程序可以用"blog_app"作为目录名称。
3. 使用Python包命名约定,即将应用程序的名称转换为小写,并用下划线分隔单词。例如,一个名为"BlogApp"的应用程序可以用"blog_app"作为目录名称。
根据Django的官方文档,选项1和选项3都是常见的命名约定,而选项2则是不可接受的。这是因为选项2不符合Python的包命名约定,可能导致导入和命名冲突的问题。
因此,如果我们遵循Django的推荐做法,我们应该使用选项1或选项3来命名Django应用程序的目录。然而,最终的选择取决于个人的风格和喜好。
Django对应用程序的命名有一些限制,因为它们必须是有效的Python包名称。在选择应用程序的目录名称时,我们应该遵循Python的包命名约定,并避免使用不符合规范的命名。这样可以确保应用程序的正确导入和避免命名冲突的问题。
在Django中,是否有一种命名约定适用于应用程序的问题出现的原因是为了保持代码的一致性和易读性。有一个命名约定可以帮助开发者更好地组织和管理他们的Django应用程序。
解决方法是遵循以下命名约定:
- 应用程序的名称应该是短小的,全部小写的。
- 如果使用下划线可以提高可读性,可以在模块名称中使用下划线。
- 应用程序的名称应该是单数或复数形式的。
以下是一些良好的示例:
- graphene_django
- users
- orders
- oauth2_provider
- rest_framework
- polls
通过遵循这些命名约定,开发者可以更容易地理解和识别应用程序的功能和目的。这也有助于在团队合作开发中保持代码的统一性。
在代码中,可以通过设置app_name
变量来指定应用程序的名称。这样,在其他地方引用应用程序时,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来引用应用程序。
通过遵循命名约定,开发者可以更好地组织和管理Django应用程序,使其更易读和易于理解。这有助于保持代码的一致性,并使团队合作开发更加高效和顺畅。
在Django中,有没有为应用程序规定的命名约定?
在Django中,应用程序的命名必须是有效的包名。根据PEP 8的规定,模块应该使用短小的小写字母命名,如果使用下划线可以提高可读性的话可以在模块名中使用下划线。Python包也应该使用短小的小写字母命名,尽管不鼓励使用下划线。
所以,1和3都是有效的命名方式,但是推荐使用方式3。
关于这个问题的一个有用的博客文章:streamhacker.com/2011/01/03/django-application-conventions
在《Two scoops of Django》一书中提到了很多最佳实践,他们选择使用单数形式的名称,比如使用“blog”而不是“blogs”。在创建模型时也是同样的选择,更倾向于使用“Blog”而不是“Blogs”。
一般来说,我推荐使用下划线,因为它们提高了可读性,并且在很多情况下被广泛使用,例如我经常使用django_extensions和django_debug_toolbar。
在这个的问题中,某些情况下《Two scoops of Django》至少在某些地方建议使用“应用程序主要模型的复数形式”作为应用程序的名称,但也有例外,比如一个名为“blog”的应用程序,是一个“好的例外”。
我对此表示纠正。谢谢你对此进行调查并给我提供教育。
只是好奇,有没有人使用类似“main”或其他几乎可以代表任何东西的应用程序名称,因为有时我觉得我所处理的应用程序的范围比所命名的应用程序要大。